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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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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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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济违法行为。 (二) 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三) 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平交易机构对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 受理经济违法行为举报(重大案件立即查处,结案后3日内通报举报人,对举报的经济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联系单位:公平交易局 责任人:王烜 联系人:张国万 胡建平 施辉 电话:6087325 6081020 609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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