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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发布:市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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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有效维护网站形象,市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文章中不能含有罚没款数字,不可包含涉密信息。在“红盾要闻”栏目中发布的信息应严禁出现罚没款数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红盾要闻”栏目中发布的信息严禁包含涉密信息,如若涉密,须严肃追究信息发布者的责任。
  二是,消费警示信息不得推荐到“红盾要闻”栏目,应推荐到“消费警示”栏目。各单位发布的消费警示要推荐到“烟台工商外网-政务信息公开”下的“消费警示”栏目,不应推荐到“红盾要闻”栏目,推荐到“红盾要闻”栏目中的消费警示类信息以后将不予审核发布。
  三是,文章标题要规范,不能过于简单。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每篇文章都应该按照公文写作要求书写标题,一般应以发文机关或规范简称开始,要准确简要地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寥寥几个字。
  四是,文章正文要设置成网站要求的统一格式。文章正文粘贴进来后,要将鼠标放在正文的最后,回车后,再点击“去格式段落重排”按钮,以使正文的字号、字体等与网站要求的格式保持一致。与网站格式不一致的信息以后将不被审核通过。
  五是,文章内容不能过于简单。“红盾要闻”是烟台红盾信息网的重要栏目,面向社会发布,代表着全市工商系统的网上形象,因此推荐到该栏目的文章需要是真正有内容的文章,不能出现内容空洞、滥竽充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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