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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室分别牵头召集,纪检组长主持,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的安排,需其他科室参加时,临时指定。 二、联席会议在通常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交流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前,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并就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联席会议的效果。 五、联席会议结束后,由纪检监察室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报党组审查后发所属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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