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工商分局严把“五关”防止伪劣家电下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落实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商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家电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经营资格或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二是严把市场销售关。严格落实家电商品登记备案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不合格家电召回退市制度,建立商品经营档案,对辖区63户家电下乡市场主体实行重点巡查、重点监管,健全进销货台帐;加强二手家电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旧家电、旧汽车、旧摩托车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把消费维权关。充分发挥12315网络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针对家电下乡商品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和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四是严把市场检查关。以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暖气等家电下乡商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不合格家电商品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五是严把广告宣传关。严格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经营主体的广告宣传及展销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及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家电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龙口市工商局五项制度加强“家电下乡”商品市场监管 一是实施备案公示制度。对经商贸主管部门备案和公告的销售网点单独建档,对中标企业进入辖区市场的家电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等进行备案登记,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将备案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产品。二是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引导督促经营者对国家规定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商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实现质量可追溯管理。三是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将引导和监督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和销售网点是否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出具销售发票和落实国家有关家电产品售后服务规定等作为基层巡查的重要任务,严厉查处借“家电下乡”之名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家电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健全消费维权制度。大力深化“12315五进”活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适时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真假商品对比展览,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引导农民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五是完善部门联动制度。加强与经贸委、质监、税务、物价等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及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互通信息,提高监管执法合力。 福山工商分局强化“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整治措施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福山工商围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抓三提高”活动。一是抓预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食品经销业户逐一开展节前巡查,详细检查进货验收、成品包装、出厂检验等各个环节,更新质量档案信息,督促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等工作。同时,组织区域监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题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抓宣教,提高食品经销管理人员质量法制意识。通过小范围座谈、送法律法规电子文本、组织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积极向食品经营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按照《食品安全法》调整的监管部门职能分工,扎实推进“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食品经销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抓执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糕点、月饼、桶装饮用水、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销业户、经销环境卫生脏乱差、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月饼过度包装开展监督检查,登门宣传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打造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招远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窗口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鼓励、引导和支持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返乡农民工等涉农主体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畅通准入通道。明确专人指导,通过提供电子示范文本、开展现场登记辅导、加强部门协调等方式,提前介入名称预先核准、章程起草、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准备等环节,让农民登记合作社少走弯路。 三是实施跟踪帮扶。积极运用合同、商标等监管职能,指导帮助合作社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合作社走品牌发展道路。实行走访联络制度,明确帮扶联络员和帮扶职责,定期深入合作社,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加强与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沟通,建立起横向交流和协调机制,逐步形成部门合力,全力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60户,出资总额9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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