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烟台经济发展,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首先是于3月15日在市区西南河路体育场举办了隆重的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活动现场规模宏大、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市工商局杨昭启局长致辞,深刻阐述了“消费与发展”的内在含义,就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指示;市政府张广波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行政主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和调解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号召广大企业经营者诚实守信,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大会向部分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颁发了牌匾;开幕式后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活动和咨询宣传及现场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3万余名群众参与活动,56家名优企业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商业展览区,宣传其企业形象,活动当天签订销售意向合同5500万元。全市各职能部门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5.5万份,受理投诉105起,接受消费者咨询10000余人次,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85件,免费检测珠宝80件。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投诉已经处理完毕,实际处理效果较好。 3.15前后,市消费者协会还向消费者公布了2008年十大投诉案例、十大投诉热点,发布了十个方面的消费警示;开展了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将面向社会征集到的14条消费领域潜规则予以公布;会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开展3·15好新闻评选活动。 通过这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宣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