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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工商局“四动”措施开展“傍名牌”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海阳市局  发布时间: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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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傍名牌”的表现、特征及社会危害性进行宣传,让群众自觉抵制“傍名牌”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网站、电话,积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营造打击“傍名牌”的良好氛围。二准入推动。把好企业商户名称核准、注册登记等关口,在辖区内所有行业实施字号保护,严禁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装潢或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未经知名字号所有权人许可,其它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与知名字号相同或相似文字作为字号的,不予核准登记。三执法带动。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经济户口管理等系统信息,强化对各工商所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傍名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并查处,以确保专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四维权促动。积极推进12315“五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组织烟酒、饮料、服装、电器等“傍名牌”重灾行业,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规章,增进经营户的品牌维权意识,主动与名牌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维权活动。春节过后,已检查经营户361户,立案查办“傍名牌”案件6起,扣留涉嫌“傍名牌”服装190件,查获假冒“茅台”等品牌白酒284箱、即墨老酒1200瓶,青岛啤酒69箱、总案值达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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