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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工商局狠抓“四环节”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发布:海阳市局  发布时间: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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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教。通过举悬挂标语、电视广告、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辨别水平,强化对已取得销售资格经营户的警示教育,引导其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二是规范。要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从正当合法渠道进货,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坚决杜绝劣质家电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监管。强化对“家电下乡”商品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商品的标识、安全使用期限、质量合格证等有关资质,抓好入市、交易、退市全程监管的各个环节,严查假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四是维权。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职能,在全市聘请了40名“家电下乡”消费维权联络员,专门为他们下发聘书,及时协助受理消费投诉和处理消费纠纷,做好全方位监管。截至目前,该局处理涉及“家电下乡”的消费者咨询13件、申诉举报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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