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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工商局“四项机制”深化消费维权工作
发布:海阳市局  发布时间: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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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宣传教育机制。利用春节气氛浓厚和消费旺季之机,在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乡村集市悬挂与“消费与服务”主题相关的标语、口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工作,通过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台和制作展板等方式,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水平。二是抓好消费警示机制。通过“海阳政务网”、“海阳红盾网”等地方新闻媒体,对42家商场、超市的重点商品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近期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及重大违法案件,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安全、科学消费。三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消费者满意单位评价体系,把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作为评选的必要条件,实行违法一次否决制。四是重视投诉调处机制。市局统一调拨3部执法车,专门受理节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在重点部位增设举报箱12个、举报电话28部,发动广大消费者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行业惯例、虚假广告宣传、有害商品和服务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春节以来,已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件,打掉“黑窝点”4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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