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政策扶持,降低准入门槛。出台了《促进大龄妇女创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11项“一揽子”服务项目,在注册登记、注册资金、房屋场地、行政收费、试营业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在注册审批大厅,设立“妇女创业政策咨询台”,由专人对大龄妇女创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在注册登记窗口设立“创业绿色通道”,选派业务骨干落实首办责任制,承诺制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只要相关登记资料合法有效,当场即可领取营业执照。二是资金扶持,破解起步难题。针对部分困难大龄妇女创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按照“创业妇女出一点、政府部门筹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的原则,积极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帮助有创业意向的大龄妇女。与各街道办事处协作设立了贫困妇女创业基金,协调邮政储蓄银行为创业大龄妇女提供低息贷款。截止目前,共为特困大龄妇女发放创业基金30多万元,提供小额贷款27万余元,受惠妇女达53人。三是技术扶持,选好创业项目。针对制约大龄妇女创业的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等问题,与妇联、劳动保障部门合作,定期组织创业妇女收看远程教育和致富知识节目,免费赠送种、养、加工等创业资料,并根据大龄妇女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免费开展家政服务、推拿按摩、婚庆服务、面点制作等科目的培训,帮助其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创业项目。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2期,培训妇女70多名,帮助选择创业项目48项。四是商标扶持,助推做大做强。“本着抓大活小”的原则,鼓励服务和产品相近或相同的创业妇女走联合发展之路,通过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同时,积极扶持一批经营规范、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创业实体成为“妇女创业示范单位”,鼓励其通过连锁经营、合作经营等途径膨胀规模,走品牌化道路,今年以来,共促成大龄妇女联合创业16起,涉及婚庆、家政、广告等5个行业,帮助注册“朗洁”、“金艺”等商标1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