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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9-03-24
——市工商局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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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波副市长讲话

  为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深入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烟台经济发展,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及各名优企业,于3月15日在市区西南河路体育场举办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市工商局杨昭启局长致

开幕式主席台

辞,深刻阐述了“消费与发展”的内在含义,就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指示;市政府张广波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行政主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和调解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号召广大企业经营者诚实守信,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烟台经济发展。市工商局副局长郝宏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2008年度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决定》。大会向部分获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颁发了牌匾。
  开幕式后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活动和咨询宣传及现场服务活动,规模宏大、内容丰富、气氛热烈。56家名优企业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展览区,利用3.15活动平台展示其名优产品,传授辨别假冒
伪劣商品的技巧,宣传其企业形象。3万余名群众参与了活动,大部分集中在投诉区及法律咨询区,纷纷向消费者协会及有关政府部门咨询和反映问题。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5.5万份,受理投诉105起,接受消费者咨询10000余人次,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85件,有效地宣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牌匾

工商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

工商人员答复消费者咨询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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