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动态
二○○六年第三期
福山分局对照“万人评机关”群众反馈意见抓住四个环节进行整改一是抓宣传发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万人评机关”活动情况,使每位干部职工达到三个明确:明确依照群众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明确群众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和整改要求;明确了局领导抓整改的决心。二是抓查摆问题。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认真对照每一条意见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抓解决问题。该局每一名干部职工在认真查摆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都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同时每名干部职工均写了保证书,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发生类似的问题。四是抓源头治理。集中整改过程中,纪检监察室针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大了监督监察的力度,确保整改有实效。
芝罘分局强化措施抓信访工作保“两会”期间稳定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委成员按职责分工对信访事项进行分包,按照“谁分管,谁分包;谁督办,谁回访”的工作原则,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动态关注。从12月中旬起,开展了集中处理信访积案专项突击活动,排查各类与工商工作相关的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社会焦点、群众举报、非法传销等各种违法违规经济动态,及时发现,提前做好思想工作,落实好“四定两包”责任制,做到时间靠上去,人员跟上去,工作做上去,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通过积极工作,来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每个单位设立了信访员,对辖区信访工作紧密关注,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完善了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等制度,从信访事项的接访到反馈、回访,理顺办事环节,强化工作衔接,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莱州市工商局“四措并举”全力加强节日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为避免由劣质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莱州市工商局“四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局向各基层工商所下发了《莱州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监督和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局长与各工商所所长签订了《鞭炮市场监管责任状》,工商所与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业户签订了《烟花爆竹质量责任书》,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清查经营者主体资格。他们组织力量对流通领域所有烟花爆竹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并建立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登记管理台帐,严把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关,对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取缔。三是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加强了对重点市场、城乡结合部、杂货店、农村大集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五关”:严格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质量是否合格,严禁走街串乡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集贸市场上设立销售摊点,严禁定点销售门市部在店外摆摊设点,严厉打击各种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积极会同公安、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形成了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通过对烟花爆竹市场的集中整治,真正把烟花爆竹市场管严、管实、管好。
龙口市工商局“四查”强化海参市场监管一是查经营资格。对辖区所有加工、销售海参制品经营户的营业执照逐一检查,建立专控监管台帐,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并对全市所有海参养殖业户,纳入登记备案管理,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二是查制度落实。要求海参制品经营业户落实“三制两帐”等准入制度,严格索证索票管理,查堵不规范进货渠道;要求海参养殖业户落实“一制一帐一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加工、销售行为,严禁掺杂使假。三是查包装标识。对定型包装海参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重量等认真核查,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防止散装、劣质和“三无”海参制品上市。四是查交易行为。对经依法检测存在质量问题和不落实商品质量准入制度的经营户,以及在商品标注中冒充“野生品”、“进口品”等在商标、广告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和加工单位,集中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取缔无照经营3户,责令2户海参养殖加工场限期整改,查处虚假广告宣传3起,对6户进货渠道不明、存在质量问题的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处罚。
三站市场分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该局利用春节过后开展了为期10天的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对照《制度汇编》和“万人评机关”反馈的意见、建议,广泛深入地查摆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教育整顿,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水平、服务意识、纪律观念、综合业务素质等都发生了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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