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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第五期
发布:烟台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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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机关举行全市工商系统“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挂牌仪式  3月10日,市局各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各县市区工商局分管局长、政工科长参加了挂牌仪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刘明光、市局杨昭启局长共同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牌匾揭牌。刘明光副部长对全市工商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杨昭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系统广大干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不断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立足职能,提高标准,深入开展具有鲜明工商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创建活动质量。要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努力把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莱山分局和市局企业注册局的负责同志做了表态发言。

  全市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莱阳市工商局举行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维权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4个省级食品安全诚信单位以及1个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个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及4个市级“诚信中介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应邀出席了纪念活动。组织了宣传咨询和名优产品展示活动。联合技术监督、烟草、药监、卫生等十几个部门在莱阳市政府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投诉台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通过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常识,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时,组织鲁花、莱阳酒厂、德胜食品等20多家企业设立了名优产品展示台,现场宣传产品特色,解答消费者有关识假辨假、保护名优商品的咨询。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各大商场、各农贸、各乡镇驻地,悬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横幅,并充分利用宣传刊板、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等内容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招远市工商局自3月10日起,组成了宣传车队,将“3.15”主题宣传与“红盾护农、送法下乡”相结合,巡回于城区主要街道和农村的田间地头,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一个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的活动氛围。3月15日上午,联合质监局、药监局等13个部门和60余家企业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在活动现场,共组织了21个咨询服务台,展出各类看板90余块,展示各类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40余种、共5000余件,发放宣传材料45000余份,有近万名群众参加了纪念活动。牟平分局一是举办了手机消费知识专题培训讲座。邀请烟台市手机投诉站专家,对全区50余家通信服务企业和手机专卖点负责人,围绕《消法》基本知识、手机三包及售后服务等进行专题培训、讲座,规范企业自律行为,提高诚信服务意识。二是广造舆论氛围。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滚动播出《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告》,并出动了30余辆执法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巡回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城乡联动举行盛大纪念活动。在城区农机公司门前设立了纪念活动主会场,各基层所在镇政府驻地或集贸市场设立了分会场,邀请质检、卫生、烟草、药检、农业等10多个执法部门和近200家企业参加纪念活动,曝光假冒伪劣商品,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投诉。活动现场,共悬挂宣传横幅20条,设置展示板12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32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3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2万元。海阳市工商局一是3月15日上午,举办了大型“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31起。二是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通过请政府牵头组织“3·15”维权座谈会,组织各公用企业、重点商场、超市和“3.15”志愿者见面会等形式,对消费者关注和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剖析,重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和不公平竞争等行为,增强企业自律。三是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假劣农资、日用化学品等总计20余万元。蓬莱市工商局与电视台合作,从3月10号开始,每晚在当地电视台进行一小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讲座;3.15当天,组织了巡回表演宣传;与技术监督局、农业局、盐务局、卫生局等多家部门联合在市政广场开展了大型咨询活动;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展台,对价值5万余元的假劣玉米种、啤酒、饮料、“毒海参”等物品公开进行了销毁;组织部分市民家庭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月15日晚上,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了“诚信连着你我他构建和谐靠大家”为主题的3.15晚会,邀请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福山分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0多家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宣传车、制作看板、张贴标语、设置咨询台、投诉台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现场受理申诉举报。在区电视台开辟了“消费与环境”专栏8期,重点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召开了两次“消费与环境”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共同探讨热点问题。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了5辆宣传车,深入到回里镇、门楼镇、高疃镇等,向农民消费者宣传辨假、识假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四是举办了“消费与环境”专题晚会。通过小品、相声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与老百姓消费维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长岛县工商局隆重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对获得2005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的企业颁发了奖牌,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50起,调解消费纠纷13起,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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