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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发布:市局注册局  发布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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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内容

填表说明

1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该许可类事项名称或内容

2

编号

 

该项目在行政许可类的编号

3

项目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该许可类事项法定依据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按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或省局登记以外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住所在芝罘区,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自然人或私营企业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司住所在芝罘区,市局(含其他市)及市以上工商局登记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省、市属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五)总局或省局授权市局登记的公司。

受理对象范围及地域范围

5

办理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单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6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简要办理流程

7

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日期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该事项所需工作日数(或承诺工作日数)

8

费用情况

变更费用100元。

收费依据:

1、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价费字[1992]4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是否收费,如收费则同时填报收费依据

9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该事项在本单位是否可以全部办结,如不能办结,同时填 写下一步办事人须前往的单位

10

办理部门名称

烟台市工商局审批窗口

具体办理该许可类事项的业务部门

11

办公地点、邮编

烟台市菜市街4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64000

办理该事项的工作场所地址、邮编

12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50下午13301630

13

联系电话

66316016632012 6632037

填写业务咨询电话

14

网上表格下载

http://www.ytgs.cn

办理该事项填报的表格是否可以互联网上提供下载

15

网上办理情况

该事项是否可以在互联网上实现办理,如可以提供网址

16

监督电话

6088075 6631597

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

1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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