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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企解困的意见
发布: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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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力保企业稳定发展
  坚持“企业的需要就是服务方向,企业的困难就是服务重点”,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开展“大走访”活动,重点围绕政策支持、职能促进、维权服务、法规宣传4个方面,认真听取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发展情况和需求。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帮扶企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点对点”帮扶,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应对困境、渡过难关。积极开展贴身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免冠行政区划、冠“山东省”名称企业登记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全面完善窗口建设基本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公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标准规范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标准规范,积极构建文明高效的登记服务平台。
  二、积极利用年检平台,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坚持企业维持原则,不轻易行使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登记等处罚权,充分运用市场准入扶持政策,最大化地减轻企业负担,尽可能地延续主体资格,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期。对新设立的企业,第一年度逾期未申报年检,责令限期办理年检,对限期内来办理年检的企业,只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作违规记录,可免予处罚;对于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但企业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后,予以通过年检;对已经部分出资,但注册资本未完全到位,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暂缓通过年检,不予吊销营业执照。
  三、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在登记管理工作中,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全程帮扶等方式,积极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搭建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对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行政预警、提醒、劝导、建议等,教育引导企业自我改进、自我规范;没有对社会安全、农业生产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危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又必须实施处罚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按下限处罚;未经批准,不对企业进行检查;同类别、同批次商品,只监测一次,一次监测结果,全市系统认同;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法律、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及时采取行政提醒和建议等手段,帮助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指导企业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不熟悉法律或一时疏忽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企业发展层次
  一方面,扎实推进商标战略。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加快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争取全市商标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内,争取新发展注册商标2100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3件、力争5件;申报省著名商标60件,争取认定20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力争5件。另一方面,大力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档案,扶持行业龙头企业认定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帮助企业树立诚信品牌,拓展市场。
  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全面开展股权出资、出质和小额贷款公司登记工作。主动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合作,积极促进国有股权出资、出质,并开展以债权进行出资的试点;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免费为专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拟放贷企业、被担保企业的工商登记管理和出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二是积极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盘活资产,缓解融资困难。主动牵线搭桥,把信用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尤其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提高企业动产抵押率;利用浮动抵押,为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解决资金难的问题;进一步放宽动产抵押登记对象,简化登记手续,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充分激活合法的民间借贷,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三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投资人创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银监会、证监会批准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允许其改制登记时发起人(股东)超过200人。
  六、广泛创造条件,积极促进创业就业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创业指导、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扩大就业,支持群众自主创业。一是全面推行试营业制度。凡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同时,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零成本”创业。二是依托全市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加强与劳动、人事等部门协作,收集和互通各类企业用工信息,联合举办企业用工洽谈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三是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强化政策职能帮扶,支持和引导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分离,进一步增加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拉动和促进就业。
  七、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针对危害企业发展、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进一步扩大与企业打假维权协作网络,与所有重点保护企业都建立起畅通的联系人制度,根据企业需要,积极帮助企业打假维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重点整治。着重围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企业名优产品、“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维护好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制假贩假、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八、整合系统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
  依托属地监管和“经济户口”数据,不断完善企业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扎实推进分层分类监管,切实发挥企业信用系统激励、预警、惩戒等作用,培育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发展秩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工商登记信息的综合利用,一方面,及时将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变更、退出以及当地主要行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分布状况和整体规模变化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扩大信息公开,为企业把握市场、规避风险、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供科学有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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