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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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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建设年”活动市局各科室责任分工
  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科室工作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具体见《市局机关落实“基层建设年”活动责任分工表》(附件1)。
  二、“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时间安排
  “基层建设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3月)。市局根据省局出台的“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责任分工。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将“基层建设年”活动的责任分工,纳入2009年重点工作计划,通盘考虑,整体推进。调整充实后的2009年科室重点工作计划安排表,经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后请于2月18日前送人事政工科。各县市局、分局也要参照市局的做法明确责任,采取进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发动。同时,按省局要求开展“大走访”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月)。按照“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围绕七项重点工作,逐项展开,扎实推进。其中5-7月,市局对“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各县市局、分局对“基层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巩固提高“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市局组织检查,并积极做好迎接省局检查验收工作。
  三、“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工商系统要把“基层建设年”活动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市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由杨昭启同志任组长,宋宗良、王树松、左寒松、王正东、王润虎、石建波、郝宏同志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政工科负责。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基层建设年”活动情况,将组织专项考核,纳入对各市县市区局年度综合工作考核。
  (二)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局要根据活动方案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市局和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活动联系点,靠前指导,狠抓落实,市局班子成员“基层建设年”活动联系点,按照《关于调整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烟工商办字〔2008〕164号文)执行。市局和县市区局机关科室实行包所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展开的原则,各县市区局都要结合活动的总体要加快建设1—2个基层建设示范工商所,强化典型示范效应。要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市局在《烟台工商》、《工商快迅》设立专版、烟台红盾信息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和典型。
  (三)搞好结合,互相促进。要把“基层建设年”活动与监管执法、服务发展和消费维权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通过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促进今年市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并以此作为检验“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标准。
  附件:1.市局机关落实“基层建设年”活动责任分工表
  2.市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基层建设年”活动包所联系点
  3.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市局机关落实“基层建设年”活动责任分工表

   

具体内容

责任科室

一、深化“小局大所”改革,整合基层资源。

1、调整优化工商所布局,明确岗位职责。

人事政工科

2、建立健全个体私营协会、消费者协会基层办事机构,发挥协会独特作用。

人事政工科牵头,消协办、个协办配合

二、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规范监管服务行为

1.创新登记方式,促进登记规范化。

企业注册局

2.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企业注册局牵头,市场科、消保科、合同科、商广科、公平交易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

3.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消保科牵头,市场科、消协办配合

4.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5.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

法制科牵头,各执法科室配合

6.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法制科牵头,市场科、合同科、商广科、企业注册局、消协办、个协办配合

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素质。

1.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人事政工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3.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

人事政工科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基层工商良好形象。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人事政工科

2、加强基层行风建设。

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配合

3、加强“平安系统”建设。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加强“节约型系统”建设。

财务装备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5、加强“窗口”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人事政工科牵头,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消协办配合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基层业务工作制度。

企业注册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验照和分类监管制度、企业年检制度、经济户口数据管理制度。

法制科负责: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制度、责任区监管巡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核审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评查制度、强制措施管理制度、案卷管理制度。

消保科负责: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合同科负责:合同纠纷调解制度、

2、完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办公室负责: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值勤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后勤管理制度

人事政工科负责:支部(委)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请假休假制度、考核考评制度

纪检监察室负责:考勤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财务装备科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制度

3、改革基层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人事政工科

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1、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财务装备科

2、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

信息中心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优化监管执法环境。

1、密切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办公室、法制科、人事政工科分工负责

2、加强社会普法宣传工作。

法制科

3、进一步做好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办公室

  
  附件2
  市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基层建设年”活动包所联系点
  办公室包所联系点:招远市工商局阜山工商所
  财务装备科包所联系点:莱阳市工商局城厢工商所
  法制科包所联系点:海阳市工商局方园工商所
  纪检监察室包所联系点:龙口市工商局北马工商所
  市场科包所联系点:芝罘分局黄务工商所
  合同科包所联系点:栖霞市工商局藏家庄工商所
  商标广告科包所联系点:蓬莱市工商局登州工商所
  消保科包所联系点:莱州市工商局文昌工商所
  企业注册局包所联系点:福山分局门楼工商所
  公平交易局包所联系点:莱山分局初家工商所
  消协办包所联系点:牟平分局大窑工商所
  个协办包所联系点:三站市场分局科技文化市场所
  信息中心包所联系点:长岛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
  代理中心包所联系点:开发区分局路北工商所
  附件3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级工商局及工商所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单位,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基础。为积极应对“两费”停征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全面到位,省局决定,2009年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确保“基层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路,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加快信息化应用为支撑,以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为目的,全面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干部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实现基层工作观念转变、工作重点转移、干部队伍转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基层工作环境等“三转一创一优化” 的目标。
  (一)实现工作观念转变,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更新发展理念、服务理念、执法理念和维权理念,确立公正、法治、大局、和谐等核心理念,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政管理观。克服部分基层人员长期存在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重行政处罚轻规范指导等问题。
  (二)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推进职能全面到位。明确“两费”停征后基层工商部门各项职责和具体任务,及时把以收费为中心安排工作部署任务转移到全面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服务质量上来。
  (三)实现干部队伍转型,提升监管服务能力。调整基层干部知识结构,掌握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和服务发展“三种能力”,练好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公共关系处理“三项基本功”。尽快改变只会收费不会监管、只会检查不会办案、只会处罚不会指导、只会事后查处不会事前防控的现象。
  (四)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规范高效监管。深化“小局大所”改革,扩大基层职责权限,优化工商所布局,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基层执法业务规范标准体系,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改革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提高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五)优化基层环境,提高基层行政效能。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争取经营者、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搞好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监管手段现代化。
  二、“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化“小局大所”改革,优化基层机构设置。
  各市局在保证监管服务职能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积极稳妥地调整优化工商所布局,整合县级局监管执法力量,规范工商所内部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基层办事机构,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发挥协会的独特作用。
  (二)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规范监管服务行为。
  创新登记方式,促进登记规范化。积极推行基层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请、受理、核准和监管。通过“内部授权委托登记”制度分权、放权、授权等,深化“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建立委托登记和备案机制。坚持依法核准,做到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范围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延时、预约服务,完善服务承诺,提高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
  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监管职能到位。落实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度分类和风险度分级管理。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县级局、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三层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对本辖区经济行为的全领域、全方位、精细化监管。继续坚持和完善“五制一化”长效机制,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传销、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违法拍卖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市场突发事件。
  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以实现可追溯监管为目的,全面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建设。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做好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继续完善12315维权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一会两站”“五进”工程,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商场、超市消费维权网络应设尽设,全面覆盖。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执法办案适用法规精准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档案标准化和案件管理信息化。制定科学规范的巡查执法、案件查处、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流程。对监管执法工作的标准、时限要求和预期效果做出明确规定,理清工作环节间的衔接关系,保证执法工作规范运行。
  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全面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到人、量质并重、奖惩分明。严格执行统一掌控、自由裁量制度,做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充分利用“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交叉办案”等执法机制,集中力量查办重点领域大案要案。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行为内部合议、审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依法搞好案件核审、复议、听证、应诉工作。加大法制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案件处罚”回访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件评析活动。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和移送工作,避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普遍开展经常性的走访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地方党委、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当地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及较大规模个体工商户对工商部门的需求,积极为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充分运用行政提醒、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手段,引导监管对象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商品流通与消费,推动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消费者、个体私营、商标、广告、市场、企业信用等协会作用,搞好会员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素质。
  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市局根据干部素质状况,制定培训计划。对工商所干部要分岗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基本技能培训,达到掌握登记和网上办案流程,会制作执法办案文书和一般程序案卷,能调解消费纠纷,能查处常见违法行为,能熟练运用信息化设备和业务软件的要求。对工商所长,还要加强领导科学、管理艺术、应急处理、协调关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综合能力。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学习考察、网络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县级局股(科)长和业务骨干的培训,使其成为各自业务领域的“专家型”人才。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坚持全员春训、每月一法、每周一案、每日一题、以老带新、岗位练兵、以案释法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挑选并鼓励各专业岗位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做教员,提倡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案例培训月”、“巡查竞赛”、“办案无差错竞赛”、“优秀案件主办人评选”等活动。基层干部年度集中培训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5天(200小时)。
  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搞好培训需求调研,加强培训计划管理。充分利用系统内网络资源,大力推行视频教学、网络培训。加强培训的考核检查,建立基层干部培训学分制度和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省局根据市局需求,提供培训教材,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实现系统培训基地、教材、师资资源的共享共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基层工商良好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基层行风建设。严格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彻底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基层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廉政风险、监管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基层职能、工作人员、执法依据、许可和审批事项、登记基础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积极开展局(所)务公开活动,向干部职工公开系统内部的人、财、物管理和重要事项,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加强“平安系统”建设。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县级局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和基层应急平台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网吧,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加强“节约型系统”建设。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节俭意识、成本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创建节约型系统实施方案》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系统”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今年全系统公务经费支出在2008年的基础上再缩减5%。
  加强“窗口”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机关)、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总结推广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务实创新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基层业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登记验照和分类监管制度、企业年检制度、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制度、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制度、经济户口数据管理制度、合同纠纷调解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责任区监管巡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核审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评查制度、强制措施管理制度、案卷管理制度等执法监督制度。
  完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党支部(委)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值勤考勤请假休假制度、考核考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装备管理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改革基层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以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成效为基础,改革考评奖惩机制,探索建立新的目标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等,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搞好基层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统一标志、统一规范用字,逐步统一形象设计。根据整合后基层工商所数量和编制,合理调配行政执法车辆和有关办公、办案设备,保证正常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有关着装规定和要求,做好基层干部制服配发和管理工作。
  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抓好基层移动监管必需的无线上网设备配置,加快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升级。优化所、县、市、省四级联网,确保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全面推行综合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加大新业务软件在基层的应用。积极推广县级局和工商所办公平台,构建统一的内网门户,实现系统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联动。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优化监管执法环境。
  密切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工商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工商所要加强与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将基层工商工作融入“两委”工作之中。
  加强社会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系统内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推进送法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业户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进一步做好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基层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网络上反映的相关问题,以促进工商工作发展。加大基层政务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质量。通过信息宣传,不断扩大和提升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优化外部工作环境。
  三、“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时间安排
  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此次“基层建设年”活动,拟安排一年的时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3月)。省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召开全省系统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局、分局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同时,按省局要求开展“大走访”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11月)。按照“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围绕七项重点工作,逐项展开,扎实推进。其中6—7月,省、市局对“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市局对“基层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巩固提高“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省局组织检查,并结合系统年终工作会议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基层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市局、县级局、工商所和先进个人。将“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局年度工作考核,占总分值的30%。
  四、“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是省局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扎实有效。省局成立全省“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由李华理同志任组长,王天仁、孙国丽同志任副组长,各具有对基层指导职能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政工处负责。市、县两级工商局也要成立“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各县级局要根据活动方案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活动联系点,靠前指导,狠抓落实;市、县(市)局、分局机关科室实行包所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展开的原则,每个县级局都要结合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1—2个基层建设示范工商所,强化典型示范效应。要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省局在《山东工商》半月刊、《经济导报·齐鲁工商》专版、山东工商教育报、山东红盾信息网站开设专栏,《每周快讯》增设专刊,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和典型。
  (三)搞好结合,互相促进。要把“基层建设年”活动与监管执法、服务发展和消费维权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通过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促进今年省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并以此作为检验“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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