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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发布:烟台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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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五)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情况;
  (六)该商标或者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广告发布情况;
  (七)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省内、国内同行业的排序情况;
  (八)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的质量情况;
  (九)该商标所指商品的经营情况和销售区域;
  (十)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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