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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
发布:市局注册局  发布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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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事情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隐患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
   二是严格审查登记材料。涉及安全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凡应该取得而未取得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是企业年检验照工作中,对生产、销售、存储化学危险品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高危行业的企业严格把关,对不能提交合法有效许可证件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并下达限期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通知书,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四是突出重点监管整治,加大高危行业监管力度。全市工商机关对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食品等企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严厉查处,对“三无企业”进一步出重拳打击;对民用爆破物品生产、烟花爆竹,成品油,城市新建燃气等重点行业加大了实地检查次数,杜绝隐患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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