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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再次放宽
发布:市局注册局  发布时间: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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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允许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从事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等行业的通知》,再次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增加以下行业:
  1、居民服务中的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
  2、漫画图书、动漫电子游戏租赁服务。
  3、动画音像制品租赁服务。
  4、兽医服务:宠物诊所(仅限在城市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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