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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含义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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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1228日在京宣布:2008年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并将围绕其年主题开展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管、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等系列活动。

  据中消协负责人解释,将2008年年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其意是:要进一步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围绕其年主题,组织安排多种形式活动:3·15期间,将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十大难点点评活动,评选并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消费维权十大建议、消费领域十大不良习惯等。2008年,在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方面,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将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就有关商品和服务中的问题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中消协拟成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中消协组织专家学者制定了《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将择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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