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张女士申诉,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幼儿面条包装上没有QS食品认证标志,怀疑是不合格产品,要求工商部门协调退换。 金雀山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市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当即致电消费者作出解释:国家强制执行QS认证是在2007年10月,而消费者购买的面条是07年8月生产(保质期12个月)的,在国家强制执行QS认证标志之前,所以不属于不合格产品。同时工作人员联系了超市,超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给张女士调换08年生产的印有QS标志的面条。张女士对工商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这起申诉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李洋 彭腾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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