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的批复》(烟政函[1990]10号)批准,于1990年3月24日正式成立,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代表、社会团体代表、消费者代表、企业主管部门代表和新闻单位代表等组成。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上述部门协商产生。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事务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消协组织围绕年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意识;认真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工作机制,畅通维权网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消协基层组织,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覆盖面;精心策划,积极组织“3·15”纪念活动,使消费维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
一、建立三项制度,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坚持以消费者为本,不断从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创新维方式等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协会工作,提升协会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针对当前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组织指导各级消费者协会在维权思路及方式方法上进行探索和创新,改变协会单靠自身力量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传统工作形式,通过建立和实施三项制度,整合执法机关的行政资源、大众传媒的舆论资源和社会各界的经济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投诉处理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一是建立实施法律支持金制度,保护弱势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费者协会于2004年3月正式出台了《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救济法律支持金实施办法(试行)》,为经济上困难的消费者解决消费争议提供经济上的便利和支持;二是建立实施重大、复杂投诉公开处理制度,提高维权透明度。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在处理重大、复杂投诉案件时,积极整合社会维权资源,采取听证、对话等方式,公开处理,提高处理投诉案件的公开性、公平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实施消费者投诉公开披露制度,警示违法行为。2004年上半年,烟台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与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实施了消费者投诉公开披露制度,制定了《消费者投诉披露办法》,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通过当地媒体予以公开披露,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二、设立通信行业投诉站,撑起通信维权保护伞
2000年8月26日成立烟台市消费者协会通信行业投诉站,建站近六年,接待、受理有关通信消费维权方面的投诉共计22390余份,投诉处结率为96%,为消费者挽回1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协助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手机打假活动,共查获假、冒、伪、劣手机数量1700余部,价值人民币238万余元。为了拓展消费者的维权空间,改进维权方式,增强维权效果,从而促进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投诉站率先设立模拟法庭,并对受理投诉进行录音存档,联合烟台仲裁委员会在站里设立了烟台仲裁委通信行业联络处,对那些无法调解的消费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引导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由该联络处及时仲裁,运用仲裁方式,快捷、经济、有效地解决通信消费纠纷,从而减少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诉讼烦累。
三、围绕年主题,积极宣传3·15,占领宣传阵地
自1997年起开展年主题活动以来,烟台消协每年围绕年主题,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全市共举办各类专题晚会、演出137场,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132场,知识竟赛38次,在报刊开设专栏21个,刊登稿件952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节目85个,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000余次,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
四、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满腔热情为消费者服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协会的神圣职责,为了充分履行这一职责,全市各级消协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满腔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做到了“投诉有回音,处理有结果”,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肯定和赞扬。成立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5万余件,处结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0万元。
五、不断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素质与水平
引导和指导消费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能。消费教育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素质、改善消费结构、提高维权能力的有效方法,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学校消费教育试点。在烟台大学和烟台师范学院开展消费教育试点,制定消费教育的培训方案和计划,编印宣传材料,向学生讲授消费知识和维权方法,为培养未来社会的成熟消费者打好基础。二是开展农村消费教育试点。针对农村消费者消费素质偏低、消费观念滞后、消费结构不合理的实际,烟台市消协利用消协的基层网络及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农村消费教育试点,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素质。三是推动商业企业开展消费教育。发挥商业企业商品知识和消费信息丰富的优势,推动全市商业企业向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积极探索商业诚信的积极作用,研讨商业不诚信的危害,让经营者明白商业必须诚信,并且通过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单位等手段,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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